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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丽:融入新阶段推两岸社会融合迈大步
http://www.CRNTT.com   2021-08-05 00:30:30


陈丽丽(中评社资料照)
  中评社香港8月5日电(作者 陈丽丽)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发展,促进台湾同胞更好更快地融入大陆学习、生活和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祖国大陆对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具体工作中应充分理解和重视登陆的台湾同胞因两岸政治与社会制度差异可能出现的种种不适应,积极为台湾同胞排忧解难,让台湾同胞更好更快地适应大陆社会生活。在两岸经济融合持续大步迈进的当下,应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同步迈大步,这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夯实两岸和平统一基础的奠基性工程。推动两岸社会融合迈大步,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一、融入新发展阶段,推动两岸社会融合与经济融合同步深化发展

  2021年5月1日出版的第9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习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与大陆进入追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发展阶段相适应,是祖国大陆迈入新发展阶段后,发展两岸关系的自然过程和必然要求。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两岸民众之间通过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合作,互动发展,形成认知上的理解、协调和融合的状态,增进政治互信,增强两岸命运共同体认知,实现心灵契合的过程。这一过程注定要承载新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等“三新”定位和发展要求,也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观念创新的背后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推动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坚定推进祖国统一进程,整个深化发展进程的本身就体现了“三新”发展要求在两岸关系上的实践。在两岸经济融合持续大步迈进的当下,如何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同步迈大步,促进台湾同胞更快更好地融入大陆社会,在当前对台工作中显得尤为急迫和重要。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立足新时代、在民族复兴伟大征程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五大政策主张。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和推动两岸经济和社会融合发展同步迈大步,是落实“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实现同胞心灵契合,增进和平统一认同”等五项政策主张的重要举措和重大行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持续出台实施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让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参与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加深相互理解,增进互信认同”,“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致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列为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的基本内容。为此,推进两岸社会融合进程,促进台湾同胞更好更快地融入祖国大陆,应该成为当前落实落细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重点内容之一。

  如何在现有的政策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具体工作落实过程中更好地帮助台湾同胞应对两岸政治与社会制度差异造成的种种不适应,协助各阶层登陆台胞更好更快更舒心地适应在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尤其要重点关心并细化到两岸家庭婚姻的融合发展问题,包括两岸原生家庭对子女两岸婚姻的理解包容关心和爱护,均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做好细致工作安排。

  做好两岸社会融合与经济融合同步深化发展这项工作,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标志。进入深化融合发展的新阶段,要更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认识和凸显两岸社会融合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特殊地位,要高度重视两岸社会融合的重要性、要科学认知和评估其中的困难度和艰巨性,要深度理解充分体谅登陆台胞社会融入过程中的不容易和遇到的困难,助力台湾同胞舒心安心生活,实现共同发展。

  二、深化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的内涵界说
 
  “社会融合”一词是社会学的重要概念,自18世纪到19世纪中期,西方世界工业化和城巿化进程加快,社会矛盾曰益凸显,社会面临转型的大背景下提出后,就一直为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政策分析家和政策制定者们所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融合”概念逐渐取代“平等”概念成为社会政策实践和研究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关于社会融合的概念内涵,目前学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的定义,综合学界对社会融合的定义,可以从社会融合理论的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进行理解。

  社会融合宏观理论起源于迪尔凯姆的社会团结理论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后被帕森斯、洛克伍德、哈贝马斯和吉登斯等演化为社会整合理论。

  社会融合的中观理论是关于社会融合的族群模式理论,主要用来研究外来群体与流入地当地居民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克雷夫科尔的熔炉论、帕克的族群关系循环论和戈登的同化过程理论以及多元化融合模式 。

  社会融合的微观理论是社会融合的心理建构,主要从微观个体的心理层面研究社会融入和社会接纳,包括社会认同理论、自我认同理论和社会接纳理论。

  加拿大莱德劳基金认为社会融合包括内涵过程和目标两方面, 社会融合旨在确保所有孩子和成人能够参与一个值得重视、尊敬和奉献的社会。社会融合具有五个考察维度:受到重视的认同、人类发展、参与和介入、亲近和物质丰足。

  欧盟在2003年关于社会融合的联合报告中阐释社会融合,认为社会融合是确保相关融入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机会和资源,通过这些资源和机会,他们能够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以及享受正常的生活和社会福利的过程,并确保他们有更大的参与关于他们生活和基本权利的获得方面的决策。

  笔者认为,深化两岸社会融合是以人为本,以两岸社会为载体,探索海峡两岸在国家和平统一进程中的社会领域互动与整合方式。

  以“以和为善,聚同融异”为原则,增进台湾社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彰显台湾同胞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的广泛社会参与,充分体现国家的主人翁精神,建构一个符合两岸社会关系发展特色、适应两岸社会协同发展需要的共同社会发展体系。围绕制度融合建设、合理打造“两岸共同生活圈”、两岸基层社会组织交流与合作、台湾同胞全面生活适应与社会融入、构建两岸民间社会联合体、推动两岸社会跨域合作治理,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发展进程。在当前双向融合管道受限的情况下,当前首要任务就是通过政策及配套措施等积极干预手段,确保台湾同胞在大陆能够获得充分的机会和资源,持续稳定的参与和融入大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全面发展。

  三、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发展迈大步相关建议

  (一)建立健全深化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相关制度安排

  创设深化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的组织机构。设立相关组织机构和顾问机构,培育“九二共识”先行区,并尝试互设两岸民间办事机构,既有常设性组织机构,又有制度化的会议平台,负责处理和两岸社会融合相关的服务,推广和权益保护等事务。

  研究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措施落实的相关制度法规。涵括两岸相关联络员制度和年会制度,构建两岸相关职能部门对口沟通合作机制;在融合手段上,可以通过组织建构、制度制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制度融合建设。

  构建和平稳定的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目标和系列危机预警机制。随着两岸社会融合层次的提升与深化,大陆应着力构建和平稳定的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目标和系列危机预警机制,由点及面,由低级到高级建立制度协商机制。深植两岸社会融合发展健康发展的利益根基、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稳定的心理机制。

  以大陆为主导,承载在我,创新地方涉台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制定就业、就学、就职、就医等相关法律、政策,将深化两岸社会融合纳入大陆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为深化两岸社会融合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框架,处理社会整合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解决社会融合可持续深化问题。

  (二)建构大陆两岸共同生活示范圈

  “推动两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促进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用,支持两岸邻近或条件相当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议以福建厦漳泉闽南片区为核心建构大陆两岸共同生活示范圈,落实落细同等待遇政策,落实登陆台胞生活便利化同等化等政策措施。

  构建完善的台胞群体公共服务与管理体系。要高度重视各项台胞权益的落实前置模拟,充分预估由于前台窗口落实落细配套措施的不足或相关业务不熟悉,给登陆各层级台湾同胞造成的种种不便和困难。要广泛开展台商、台干、台属、台生、台职等调研活动,建立健全问候、接待、安居、就学、就业、在职进修、创业辅导与辅助、医疗、养老、救济、保险等公共服务和台胞基层社会化管理体系,尽可能的实现生活同等便利化。

  构建两岸婚姻家庭服务制度。包括两岸婚姻当事人社会化服务;两岸婚姻家庭合作交流服务;提供婚姻、收养、社保、公证、户籍、出入境、生育等相关部门谘询服务、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好“两岸间家庭”团聚和两岸婚姻异地工作问题,把工作做到台湾同胞心里。

  (三)推动两岸基层社会组织交流与合作

  推动两岸村镇(乡镇)组织间的对接合作。建立两岸亲缘网路,开展同名同宗村交流、同名村镇续缘活动、共建大陆两岸乡村振兴发展基地;推动两岸基层社会组织间的对接合作。开展农产品契作收购、农产品运销、农产品技术交流与合作、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等领域的交流活动;推动两岸妇女组织合作,开启两地妇女经贸、家庭、体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活动;广泛开展基层社会组织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城市建立联盟和乡镇合作建设综合体,夯实两岸社会融合发展基础。

  (四)建构两岸民间社团联合体

  两岸同宗同脉,血缘相同,地缘相近,具有建构两地间民众社会架构的深厚基础与条件,要加强与岛内农渔会、水利会、基金会、慈善机构、扶轮社、狮子会、洪门、宗教团体、学会、研究机构等交流范围和交流层次,拓展社会团体双向直接、多元多维的立体交流网路,扩大认同,缩小差异,培育互信与共识,培育深化两岸社会融合重要引擎与动力源。

  (五)高度重视和落实落细推进大陆台胞生活工作适应与社会融入系列配套工作

  充分借鉴并鼓励台胞参与大陆社区管理、村社管理和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台胞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社区治理、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领域的交流活动与建设。在确保台胞合法权益的同时,逐步引导台胞参与各种社会、政治生活,尤其是高度重视和解决各层级登陆台胞工作稳定性、成长与发展空间问题。

  出台系列政策与相关落实配套,注重点-线-面结合,使在大陆的台胞得以从经济、社会、文化、日常生活等各层面实现两岸深化接触和融入,实现大陆台胞全面社会嵌入,解决“两岸族”从居住地改变,到对新的社会情境、制度法律的瞭解熟悉和教育培训等配套投入和制度设计,包括对两岸婚姻及其原生家庭的关爱和家庭成长辅导、沟通与帮助,加快新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适应与社会接纳、群体融合进程,全面推进台湾同胞大陆社会融入进程,实现落地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丽丽,闽南师范大学圆山学院暨两岸一家亲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教授,两岸关系理论漳州研究基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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