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8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特区政府在日内瓦时间2月15日和16日出席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会议,回应委员会对香港人权状况的关注,幷就委员会对香港人权状况及社会发展的关注事项和误解作出澄清,对委员会引述的部分失实指控作出有力反驳。
针对委员会对香港国安法的关注,代表团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特区政府继续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清楚订明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亦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幷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利和自由。然而,有关权利和自由幷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有所订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情况下,限制部分有关权利和自由。
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释法,代表团指出,此举幷没有向行政长官授予额外的权力,只是澄清了该条款可以适用于处理有关海外律师的争议。这证明书制度不单有坚实法律基础,亦合情合理。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7条发出的证明书只是向法院提供一项有约束力的证据,不是取代法院处理诉讼中的其他争议,也不是代替法庭判案。此安排绝对无损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审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