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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 (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 海涵)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17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9月8日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调整程序以及有关调整安排方式有六大重点措施,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
北京青年报记者: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我们注意到《规定》当中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请问干部能“下”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另外,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过程当中具体有哪些举措?
徐启方:谢谢这位记者朋友。今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了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等7种渠道。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15种情形。
《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完善了有关调整安排方式。重点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入瞭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作风状态、群众口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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