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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田飞龙(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中评社香港11月26日电(记者 陆文煜)“第八届‘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讨会”于11月23日在香港举行。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田飞龙作演讲时表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更是香港承担内地与世界互联互通桥梁纽带作用的制度信心来源。中央始终重视香港法治的巩固和法治生态要素的培育优化。国际调解院是香港国际地位与优势的全新增长点,香港应利用自身优势,建设好国际调解院,为香港法律服务业开辟新空间。
田飞龙指出,当今世界秩序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俄乌冲突与巴以冲突暴露出联合国安理会机制的重大漏洞,国际法院及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司法机制也难以解决此类国际争端,美西方单边主义的霸权与制裁体系更是无法公正有效提供全球治理会公共品。同时,世果各地区的武装冲突、领士纠纷、难民危机、地缘政治示盾、贸易保护主义与制裁/反制纠纷等层出不穷,现有的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包括 WTO)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国际争端解决需求。更有甚者,美西方主导的霸权体系及掌控的某些国际组织体系,对中国的和平发展造成严重损害。中国积极筹建新的国际纽织,增强在全球冶理苑畴的制度性作为,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展开世界体系内涉外法治斗争与制度建设的战略性动作是一种国家竞争与国际法治的思想自觉与实践突破。
田飞龙表示,香港在筹备国际调解院方面具有三大独特优势。一是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宪制秩序下的普通法司法制度,其司法独立与法治享有极高的国际知名度和实际的制度运行能力,法治指数排名处于国际领先区间,具备筹备和运行国际调解院的主要条件和基础性能力要素。二是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比较而言更容易被国际社会接受,这是除了香港本身的法律服务能力与法治地位之外,还与香港作为贯通中西的文化枢纽地位以及相对中立的国际大都市地位有关。存在国际争端的争议方对在香港进行有关调节和对话,在接受性上是最高的。三是香港既有的法学教育、法学服务业水平、外籍教官与外籍律师的有关政策安排以及香港特区政府承接和处理国际争端业务的意愿和能力,都是值得信任和期待的。关键是香港的法律专业性、法律人才国际性与中央政策的全力支持相结合,可以为国际调解院的成功运转提供强大支撑,从而显现出“一国两制”在提升香港全球法律服务能力方面的新进展和新作为。
田飞龙谈到,国际调解院是国际香港地位与优势的全新增长点,是中国大国外交与负责任参与全球治理的制度性贡献。这一新型国际组织的落地对香港未来发展有五大影响:一是弥补香港在国际调解范畴的制度性和机构性不足,使香港作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制度性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展,形成诉讼、仲裁、调解相结合与相互促进的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增强“一国两制”下中国在香港的国际化参与和治理能力,利用好香港平台解决国际争端,体现中国对联合国宪章有关和平安全义务的制度性承担。三是提升香港法律服务人才层次,增强香港在法学教育与调解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学术和职业影响力,将香港打造为全球调解服务中心。四是以国际调解院为典范,为中国及香港特区协同创制新的国际组织、领导缔结新的国际公约以及坚持和凸显和平发展核心价值观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制度操作方案。五是在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及世界体系剧烈演变的条件下,国际调解的客观性需求将极大增长,香港在国际调解院层面的开创性工作将为香港带来高端服务业的新形态和新增长,也会带来全球对香港地位及“一国两制”的更好理解与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