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18日电/据大公报报导,法律界人士纷纷支持特区政府尽快完成23条立法。他们指出,23条立法是基本法规定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不能替代23条立法。通过23条立法,可以填补现行法律体系的空缺,规管香港国安法没有规管到的罪行。
他们表示,维护国家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头等大事,有关法例要具有阻吓力、看齐国家及其他普通法地区有关法例。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可为商界及市民提供更优质安全的营商生活环境。\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执业律师陈晓峰形容23条立法是“倚天剑”,宝剑不出鞘就已经令到江湖中人闻风丧胆,为商界及市民提供更优质安全的营商生活环境。有关的法例草案要容易明白、预先推算解决执行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具有阻吓力、看齐国家及其他普通法地区有关法例,还要预先安排准备好一系列有关的宣传及教育工作。
陈晓峰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而在23条下要立法防范的“叛国罪”在世界各国也视为头等大罪,美国在宪法里唯一明确有罚则的刑事罪行就是叛国罪,违法者更可处死刑。他更建议可参照美国把投敌罪、资敌罪明确加入23条立法,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陈晓峰强调,国家安全的风险因素常在,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特区政府、立法会、各界及每一位市民必须贯彻落实,甚至在情况需要时超越基本法第23条有关在本地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责任,时刻保持警惕,采取主动保护国家安全核心利益及所有重点领域,才谈得上民生、社会、教育、文化及经济进程。
陈晓峰亦建议新法例适用于在境外发生的犯罪行为,并指出如果需要进行执法,可能要考虑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身处香港以外的情况。香港可能需要考虑进一步立法,以明确当犯罪行为人不在香港时,如何就犯罪行为提起诉讼等程序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