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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献金公益侵占案说明。(中评社 张颖齐摄) |
贰、简要犯罪事实
一、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案
(一) 柯O哲等公务员与沈O京共犯图利部分
柯O哲以“都市更新”为竞选台北市市长重要政见,且亲自为京华城案等都市发展论坛致词,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华城公司申请最高 20%容积奖励之都市计划草案内容违背都市更新条例(下称都更条例)、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下称都更容积奖励办法)等法令,于台北市市长连任期间,为筹谋培植政治实力及募集资金,因沈O京不堪京华城购物中心营运损失至巨,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赚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续向柯O哲诉求协助回复京华城容积一事,竟与沈O京于 2020年 2月 20 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长办公室单独会面时,各起交付、收受贿赂,及共同图利之犯意联络,并与听从柯O哲上意之彭O声、黄O茂、邵O佩,共同基于图利之犯意联络,由柯O哲接连以“2020年 3 月 10 日便当会裁示”、“2020 年 4 月 15 日核决送研议签呈”、“2020 年10 月 27 日核决送公展签呈”、“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年 8 月 10 日便当会之裁示”、“2021 年 11 月 11 日接受议员当面质询京华城案违法后仍执意推进京华城案”、
“2022 年 2 月手谕令产发局赶快通过京华城都审案”等方式,一路护航京华城公司,最终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 20%容积奖励之建造执照。彭O声、黄O茂、邵O佩明知上述违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顾京华城案于北市府都发局、都委会、都审会之行政程序中,众多基层公务员、都委会委员提出之违法质疑,与柯O哲、沈O京共同图予京华城公司、鼎越公司高达 121 亿 545 万6,748 元之不法利益。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贿部分
1、210 万元贿赂部分
柯O哲承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之犯意,明知京华城公司不服北市府 2018 年都市计划删除本案土地 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一事,提起之诉愿业经“内政部”于2019 年 7 月 26 日诉愿决定驳回,北市府认定并无违失,且 2018 年都市计划所认定之事实基础,亦无情事变更等情形,毫无理由及法令依据能作成与北市府 107 年都市计划相异之认定,竟于京华城公司对北市府提起行政诉讼系属之际,违背职务以 2020年 3 月 10 日便当会裁示“都发局将京华城公司陈情案送都委会研议”,为京华城案开启都委会研议之程序。沈O京见柯O哲已践履上述违背职务行为,承前违背职务交付贿赂之犯意,交代张O澄、朱O虎寻找威京集团 7 名人头,从威京集团总部领取款项后,由该 7 名人头各自汇款 30 万元佯为捐赠民众党之政治献金,实为交付 210 万元贿赂与柯O哲。李O宗基于与柯O哲违背职务收受贿赂之犯意联络,经朱O虎通知贿款 210 万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头名单,据此向柯O哲报告后,即传送讯息给朱O虎表达柯O哲感谢之意。
2、1500 万元贿赂部分
柯O哲承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之犯意,明知京华城公司申请最高 20%容积奖励之都市计划草案内容违背都更条例、都更容积奖励办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护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 20%容积奖励之建造执照。沈O京见柯O哲已践履上述违背职务行为,承前违背职务交付贿赂之犯意,于 2022 年 9 月 12 日传送感谢讯息给柯O哲,向柯O哲表达 2022 年 10 月 18 举行之京华广场动土典礼,柯O哲将是其唯一邀请的政治人物,沈O京并交代其秘书自其名下帐户提领 1,600 万元现金。柯O哲出席京华广场动土典礼后,于 2022年 10 月19 日至同年 11 月 1 日间之某时地,亲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现金 1,500 万元贿款,嗣以 EXCEL 档案“工作簿”记载:“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数字 1500-公司-用途-经理人沈庆京”,储存在其所有之行动硬碟中,记录沈O京交付上开贿款之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