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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将在第11届第1会期推动“国会”改革相关法案。(中评社 俞敦平摄) |
第三,要在第一个会期强化“立法委员”利益回避的规范,不让“立法委员”利用职权为自己或家族的利益谋取好处。要求“立法委员”在质询、协商、审议、预算等事项上,避免牵涉到自己或家族的利益关系,并公开透明地申报自己的财产和收入。他痛批过往的“立委”无法约束自己,往往通过上百亿(新台币)的基金,结果却有利于自身家族企业,这种情况绝对不能再被容忍。
第四,要公开透明地使用“立法院”的经费,不让“立法院院长”的经费成为黑箱,不让“立法院”的经费成为私人的花红。要求“立法院院长”对身为“立法院院长”的相关经费的使用,必须向全体“立法委员”和公民社会报告,不得以敏感资讯或机密为理由,隐瞒或随意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