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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中评社 俞敦平摄) |
郑正钤呼吁“司法院”、“金管会”、保险局和“法务部”的行政执行署,甚至包括受险工会,应共同制定具体的保单强制执行标准。他建议设定金额限制,例如新台币10万元以下的契约金额和理赔金额不应被扣押,以避免案量暴涨和保护社经地位较弱者的保险权益。他提出引入"受益人介入权"的概念,当要保人因欠债导致保单可能被强制执行时,被保险人应能取得要保人的同意,与债权人协商清偿金额,以控制强制执行保单所产生的负面效果。这将允许保单的要保人更换为被保险人,从而更有效地保护受益人的权益。
罗廷玮指出,许多基层民众对于社会补助、救助以及社会福利津贴的保障感到担忧。根据“法务部”在2017年7月10日发布的行政函示,这些社会福利不应被用作抵押、抵销、扣押或担保,也不应被强制执行。他强调,这次记者会的目的是要求政府对于低额保单的处理方式进行类似的比照。这些低额保单通常仅值五万至十万元,对于弱势家庭来说是一笔救命的资金。如果这些保单在债权人讨债时不遵守比例原则,可能会对债权人没有实际帮助,同时对弱势家庭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他呼吁政府制定更简单明确的规范,以保护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安全。
罗智强强调897裁定原本旨在防范脱产,但实际上却对社会安全功能造成动摇,增加了法院案件数量,并不成比例地侵犯了弱势群体,特别是在健康医疗保障方面的权益,因为897裁定导致保单价值大幅折扣,进而破坏了保险制度的初衷。针对这些问题,罗智强建议在未来的政策法制调整中,应考虑保单持续时间、金额大小、保险种类,以及受益人的权益。健康险和医疗险不应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并强调保险金额不应该是脱产大户的目标,同时受益人的介入权也需要被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