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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城土地。(中评社 张颖齐摄) |
中评社台北10月23日电(记者 张颖齐)台北地检署和廉政署侦办柯文哲等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案,北检认为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及威京集团负责人沈庆京等人,涉嫌图利京华城20%的不法容积率,估算不法利益达新台币111亿7023万6000元,10月初向北院声请扣押京华城子公司鼎越公司所有的京华城土地获准。
台北市议会今日下午进行协商,达成决议若无公安疑虑,应立即停工京华广场工程。
北检侦办京华城案,认为柯文哲等人涉违法图利鼎越容积奖励20%,向北院声请扣押京华城土地获准。鼎越公司提起抗告,高院今天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台湾高等法院新闻资料指出,本案兴建中的办公大楼,经台北市政府核准容积奖励率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2项所定“必要时”得扣押第三人财产的要件,原裁定未详予说明,尚有违误。
新闻资料指出,检察官认为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前副市长彭振声有为京华城公司实行图利违法行为,但京华城公司与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属于刑法第38条之1第2项第3款所称取得犯罪所得的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适说明认定的理由及依据,也有违误,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京华城容积率于柯市府任内暴增到840%,台北地检署分案侦办,并声押柯文哲、彭振声、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应的助理吴顺民、前鼎越开发公司董事长朱亚虎、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获准。
北检检察官认定柯文哲、彭振声等人涉违法图利行为,让第三人鼎越开发公司获有建筑容积奖励率20%的不法利益,属犯罪所得应予没收,经估算不法利益达新台币111亿7023万6000元。
北检为保全日后追缴,日前向北院声请扣押鼎越公司所有的台北市松山区西松段三小段156地号土地(京华城案土地)获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由高院审理;高院今天做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