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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方5日预告“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4条、第8条”修正草案,整体士兵身高限制,大幅放宽。(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6日电/台军方5日预告“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4条、第8条”修正草案,为配合宪兵的用人需求,删除宪兵裸视须在0.6以上、戴近视眼镜也需在600度以内的视力要求。此外,整体士兵身高限制,也大幅放宽。男性为152公分以上即可报考志愿役。“刺青(纹身)面积长宽未逾5公分者,且着短袖(裤)时不得显露”也可服役。
台军方为募兵需求,志愿士兵体位要求进行调整,原一般限制条件,修正前身高男性须为158公分至195公分,女性则为155公分至185公分。修正后男性为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为150公分至200公分。身体质量指数(BMI)上,原男性17至31,调整为16.5至32,女性则维持17至26。
台军方昨公告“预告办理‘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表示是配合“国军”用人政策及实务需求,若各界人士对公告内容如有意见或疑问,请于本公告自“行政院”公报刊登之日起至28日内,以书面向台军方人事参谋次长室人事整备处陈述意见。
而原先“扁平足足弓角大于168度”不得报名志愿役的规定,修正后将删除,并新增“辨色力异常(色盲或色弱)”的限制。
至于报考宪兵限制上也加以修正,女性身高基准从156公分至185公分,改为155公分至185公分,男性则维持160公分至195公分;而原先的“两眼矫正0.6 以上,无活动性或进行器官疾病,两眼配镜八屈光度(800度)以下,除法律、军医、资讯、通信专长人员外,无辨色力异常者”的视力限制,将删除。
另外原本“纹身刺青、疤痕面积长宽未逾5公分者,且着短袖(裤)时不得显露”的报考限制,则改为“刺青(纹身)面积长宽未逾5公分者,且着短袖(裤)时不得显露”。
台军方说明,此次调整志愿士兵体格基准,是为符合“国军”用兵实需,并参考美、日等先进国家志愿役军人身高限制;宪兵方面,则是配合宪兵用人需求及考量“国内”电子产品使用盛行、“国人”高度近视比例递增,并参考警察、情报人员及其他军种视力基准,所以放宽宪兵体检视力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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