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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校门口一隅。(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9日电/台湾大学近期发生多起硕士论文抄袭事件,校方最近修正学位考试规则,新增学位“考试委员”除了指导教授和共同指导教授外,硕士至少安排2人、博士至少需4人,且要有一人为所外委员,强化学术伦理。此外,规定学位论文“以公开为原则”,除非是涉及机密、专利事项或依法不得提供,须经指导教授、系所主管认定,才可订定合理的“不公开”期限,且最多为5年。
台大近期通过多项改革措施,强化学术伦理机制,包括要求硕博士生通过学位考试后,应缴交“论文学术伦理暨原创性声明书”,注明比对相似度百分比,请指导教授检视后,才能完成离校手续。根据台大近日公开的2022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教务会议纪录,修正通过台湾大学研究所博士暨硕士学位考试规则,其中第5条新增,硕博士学位“考试委员”中,“所外委员”至少一人。
依照台大规则,硕士学位“考试委员”为3到5人,指导教授及共同指导教授之外,至少还要有2名委员,其中包括所外委员1人。“考试委员”由校长遴聘,系所主管指定一人为召集人,但不能是学生的指导教授。
博士学位“考试委员”是5到9人,指导教授及共同指导教授之外至少还要有4人,包括所外委员1人。
另外,引发各界关注和议论的是有许多人的硕博士论文设定“不公开”。台大也再次说明,台大规定学位论文“以公开为原则”,以利学术流通及分享,除非是涉及机密、专利事项或依法不得提供,须经指导教授、系所主管认定,才可订定合理的“不公开”期限,且最多为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