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3日电/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超大城市安全治理新特征新挑战
超大城市发展“四高”特征突出,使得超大城市安全波及范围大、衍生性强。一是城市人口密度高。改革开放40余年,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高度聚集。截至2022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65.22%;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城镇化率近80%。二是城市财富集中度高。城市财富高度集中在特大、超大城市,三大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占全国5.2%的土地面积,聚集了25%的人口,贡献了41.5%的GDP。三是国家安全核心要素聚集度高。政治、经济、国防、科技等国家安全核心要素高度聚集于城市。四是城市关键系统耦合度高。城市工程、社会、信息、生态等关键系统高度耦联,安全风险牵一发而动全身。此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也正在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安全的支撑。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以制度、科技、文化赋能超大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
制度赋能,以完备的法律体系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方面,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要完善城市安全治理法治体系,提供一套更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法律体系,规范城市生产主体、管理主体等安全行为。要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明确相关各方在防范安全事故中的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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