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修宪”须经“立委”1/4提议,“立法院”院会讨论,需“立委”总额3/4出席(85位“立委”)、出席“立委”3/4同意(64位),提出“宪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的半数,即通过。
民进党在“立法院”有61席,加上掌握4席无党籍,国民党有38席,掌握1席无党籍、民众党有5席、时代力量则有3席。依照目前“立法院”的席次结构,若没有国民党团支持,“修宪”案也无法通过,送出“立法院”交公民复决。
但国民党对于18岁公民权,也有江启臣、鲁明哲、谢衣鳯等3个提案,共同连署的蓝委也约30人,“修宪”委员会主席管碧玲也将这3个提案,一起并案送进院会表决。民进党步步进逼国民党表态18岁公民权,民进党、民众党加上时代力量,只要再10席蓝委在院会表态同意支持,此“修宪”提案就在院会通过。
这些已经提案希望公民权下修为18岁的江启臣、鲁明哲、谢衣鳯,以及想要参选台北市长的蒋万安等人,要不要出席院会表态支持?如果要参与县市长选举的蓝委,选择不出席院会、不表态,民进党又会在选举大作文章,国民党势必得在院会被逼得要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