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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走到府请愿接待室请愿。(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5月2日电(记者 黄筱筠)因案服刑保外就医的陈水扁今天下午重返府前凯达格兰大道,替即将入监服刑的儿子、民进党高雄市议员陈致中请愿。接着将转往“行政院”以及“立法院”各党团进行请愿。他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对轻判、准予缓刑、得易科罚金的洗钱罪被告,思考是否有必要褫夺参政权终身的“违宪”争议问题。
陈致中因涉及其父陈水扁任内的南港展览馆及龙潭购地案洗钱案,遭法院判刑1年,并没收扣案洗钱财物816万9015美元,将被解职高雄市议员,预定5月11日入监服刑。陈致中的妻子黄睿靓同案被判10月但缓刑4年免关。
陈致中2011年8月也曾因伪证罪被判刑3个月,丧失高雄市议员资格,当年他无法易科罚金,改服劳役,免于入监命运;这是他3任议员任内第2度被解职。
陈水扁今天下午现身府前请愿,并无民进党公职人员陪同,约有10多名支持者相伴,被警方隔在台北宾馆一方。扁则在支持者对面的派出所下车,走到“总统府”请愿接待室请愿。现场也有大批警力维持秩序。
陈水扁从介寿派出所下车后,一路往府方向走,媒体一路推挤,警方沿路要大家小心。并全程保护扁走到府,因一路推挤媒体和维安人员一度起口角。
去年地方选举黑影幢幢,“行政院”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凡涉黑金、枪、毒、洗钱等,禁登记为参选人,目前修正草案已送出委员会完成初审,待排审二、三读。陈致中被判洗钱罪,若按照未来修法方向,将可能不得再登记参选。陈水扁认为有“违宪”争议,生平首次请愿。
根据“宪法”第16条规定人民有请愿、诉愿及诉讼之权。根据请愿法规定,人民对“国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权益之维护,得向职权所属之民意机关或主管行政机关请愿。人民请愿事项,不得抵触“宪法”或干预审判。人民对于依法应提起诉讼或诉愿之事项,不得请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