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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荣泰(中)施政报告前受访,右为郑丽君、左为龚明鑫。(中评社 郑羿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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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台北6月11日电(记者 郑羿菲)“行政院”针对“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国会”改革法案提出覆议,“立法院”研议邀“行政院长”卓荣泰到院会说明覆议理由,外传最快落在6月18日。卓荣泰11日表示,“行政院”目前还未收到“总统府”相关来文,一旦进入覆议程序,完全尊重“立法院”任何决定。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国会”改革法案,过程中朝野强烈对立,不仅有蓝绿白“立委”肢体冲突混战,泛绿阵营更发动群众集会三度包围“立法院”,而卓荣泰6日以7大理由提出覆议案,但按照现行蓝白委占“立委”席次多数的情况下,覆议成功可能性极低。
依照“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的法律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15日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2分之1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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