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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2位大法官判死刑合宪 但门槛提高
http://www.CRNTT.com   2024-09-20 17:34:11


司法院长、大法官、审判长许宗力(中)在“宪法法庭”宣布,死刑合宪,但限缩适用范围。(中评社 张颖齐摄)
  中评社台北9月20日电(记者 张颖齐)全台瞩目的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12名大法官(3名需回避)20日下午3点做出2024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刑法以死刑为最重本刑部分,仅适用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宪。不过,死刑犯若不服“宪法法庭”宣判,仍可提出非常上诉。

  死刑存废议题在台湾讨论已久,王信福等37名台湾死囚,认为死刑违反“宪法”平等权、生存权、比例原则,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4月23日言词辩论终结,今天下午在“司法院宪法法庭”宣示判决。

  台湾有15名大法官,今日“宪法法庭”出席的大法官12人,为大法官审判长、“司法院长”许宗力、大法官陈忠五、杨惠钦 谢铭洋、詹森林、张琼文、许志雄、黄瑞明、黄昭元、吕太郎、蔡宗珍、朱富美,其他3名大法官蔡烱炖曾审理死囚王鸿伟案、蔡彩贞曾参与死囚王柏英案、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顺辩护人,均须回避。本案审理大法官共12人。另外死囚的委任律师李艾伦、刘继蔚、高继蔚、王宝莅均到场听判,大批海内外媒体来采访。

  许宗力宣布,“宪法法庭”判决“合宪但限缩适用范围”,故意杀人是侵害生命权最严重的犯罪,应比照两公约的“情节最严重之罪”规定,只有在犯罪最严重的情形才可判死。

  定恒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黄柏荣接受中评社访问指出,此次“宪法法庭”主要认为死刑是合宪的,但个案要再更严峻、严格的正当法律程序下,才能被判死刑。比如心智缺陷、智商不够、无法自辨者不可被判死刑。若一般人要被判死,那“最高法院”一定要开庭,且强制给死刑犯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陈述意见。此外法官要合议,必须全体一致同意才行。

  是否等于死刑门槛提高?黄柏荣说,形式上是增加死刑门槛,变成有更多关卡,“最高法院”以前要审死刑时,不用开庭,可直接书审,现在是一定要开庭、被告能辩护,而合议庭3名法官要一致决定,若有1名法官不同意就不行,且要三审都判死,不能有改判。

  针对此次“宪法法庭”的宣判,死囚若不服可以如何?黄柏荣说,他认为被告的死囚们还会向“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邢泰钊提出非常上诉,等“检察总长”确认完后再送给“最高法院”确认,看原本的判决是否要发回更审?还是驳回?而“法务部”也要在2年内针对《监狱行刑法》、《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法,否则未来2年都不能执行死刑,法官也不会判其他被告死刑。

  台湾逾8成民意赞成死刑,此次有条件合宪有符合人民期待吗?黄柏荣表示,此次“释宪”就是指死刑是合宪的,只是要很严格才能执行,不能只有一名法官说得算,要更多法律审理程序并保障被告,不能误判。

  主张废死者认为应跟随欧洲部分国家等民主潮流,台湾有条件合宪有符合吗?他说,当然废死、反废死都有相关论述,台湾民众看起来一直都有非常高的比例认为不能废死,在法理情上要考虑各国民情,进行妥适的裁判结果。

  “立法院”朝野间继续争论,能左右“宪法法庭”吗?黄柏荣说,“中华民国宪法”下五权分立,对于大法官的解释,各机关都要遵守,这次的“释宪”结果仍是有死刑,只是要更严谨,而“立法院”则须加速推动相关正当法律程序、修法,让法治更完备,当然被告也有基本人权的保障,以让台湾更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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