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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3000万交保。(中评社 张颖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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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台北12月27日电/台北地检署26日依图利、收贿等4重罪起诉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合计求处28年6个月重刑。台北地方法院27日凌晨裁定新台币3千万交保。柯文哲家属已向地院缴交3千万元现钞,目前正在点钞,即将重获自由。
检廉侦办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昨起诉柯文哲11人,台北地院重大金融犯罪专庭分案审查柯有无继续羁押必要,今凌晨2时30分裁定柯3千万元交保,柯筹足保证金,上午开始办保,筹到钱距获裁定交保9小时。
在确定柯获得交保后,民众党“立院”党团总召黄国昌向守在北院外的群众报告好消息,也表示,“我们不是郑文灿”,但会努力在银行开门后去筹钱。
黄国昌并表示,从昨天深夜到今天清晨,他都跟柯文哲太太陈佩琪密切联系,柯文哲家中没有足够的钱处理,他们深深感谢支持者想帮忙、愿意帮柯文哲筹措交保金,但柯文哲对公共事务的界线画得清楚,“用在公的目的的钱,从来不会转作在私人使用”,民众党的人会把钱筹出来。
民众党团上午召开记者会,黄国昌也在会前表示,民众党团对支持者从深夜到清晨的守候深感感动与感激。他强调,今日唯一的目标就是接回柯文哲,让他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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