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专门对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提出了多项重点要求,包括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应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上架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做好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发生突发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助、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线旅游平台在提供机票、酒店、景区门票预订等服务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旅游者个人信息。《意见》专门指出,贯彻落实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旅行社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引导在线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
此外,《意见》还提出,应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由平台经营者把好网络平台的“入门关”,对于真正保护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根本意义。
完善监管手段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高质量监管是在线旅游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加强市场监管巡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提高数字监管效能,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意见》强调,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提高数字监管效能。
“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效的市场,同时也需要有为的政府。可以说,政府对市场、对行业高质量的监管,是在线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可以对在线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王天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