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2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日发表富权文章:宜兰地院要助民进党夺回“民主圣地”?以下为文章内容。
宜兰地方法院昨日对中国国民党籍的宜兰县长林姿妙所涉各案进行一审判决。其中图利罪判处七年、褫夺公权六年;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二年六月、褫夺公权二年;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判处三年六月,合并应执行刑十二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并没收三千二百五十万元。此案检方侦结起诉十五人,仅有建设处前代理处长黄志良无罪,其余皆被判刑,其中林姿妙女儿林羿伶涉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同犯对监督事务图利罪,被判三年六月。
随后,“内政部”宣布,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县长涉嫌违反图利罪以外之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停止其职务,即日起停止林姿妙县长职务,并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县长职务。“内政部”还指出,为贯彻“政府”扫除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决心,决定停职期间不核给半数俸额。
对于该项判决,林姿妙喊冤,声称不知道宜兰地院为何会判决其有罪。按照有关报导,她本人似乎果真是不清楚被起诉的原因,直到最近几天在和律师团及幕僚讨论案情时,当律师和幕僚向她说明后,她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安捏被起诉”,才知土地增值税问题和竞选总部是怎么勾串在一起,还说她自己选举后就没再去过竞总,都是交给实际所有权人杨吉雄在处理。
倘果如此,这位杨吉雄似乎是成了泛蓝阵营的“灾星”。在二零零零“总统”大选过程中,宋楚瑜的选情本来遥遥超前,但在李登辉巧妙设计“兴票案”,并交由国民党“不分区立委”杨吉雄引爆,不但击垮宋楚瑜的清廉品牌形象,而且还暴露出他有缺陷的危机处理能力,结果使宋楚瑜的民意支持度大跌,由原本“一大二中”的领先局势转变成“三强鼎立”对峙,最后让民进党的陈水扁“冷手执个热煎堆”获选。
与台北地检署疑似要对柯文哲的交保继续抗告,誓要以此迫使柯文哲辞去民众党主席一样,此案的判决及“内政部”的行政决定,也有着政治介入司法之嫌。因此,检察官出身的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质疑,“内政部”居然以财产来源不明罪火速让林姿妙县长停职,显然是政治思考、政治操作。“内政部”作为地方政府的主管机关,怎么可以偏颇地解释法律?他指出,停职规定在《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而财产来源不明罪比图利罪轻非常多,既然比较重的图利罪都要等到二审才停职,那比较轻的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可以一审判决就停职?
其实,这是民进党当局在宜兰县“下一盘大棋”,就是要借助司法工具,摧毁国民党籍县长的声誉,进而冲垮国民党潜在县长候选人的民意支持度,从而在二零二六年的“九合一”地方选举中,夺回宜兰县这个“民主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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