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惩戒”的政治目标
第一,军事是政治的最后手段。采取军事行动打独,政治目标和预定效果是关键。是一举粉碎“台独”势力,还是惩罚“台独”分子、压倒“台独”势头、摧毁“台独”信心?二者差别很大。
第二,惩罚性军事动作,尤以中越边境反击战为例,可明确公之于世,宣布动手时间、打击范围和收手日期。粉碎图谋与消灭势力不一样。遏制“台独”、威慑独派,并解构岛内反中社会基础,使之在政治上回到一中,是粉碎“台独”图谋,属于基本政治目标范畴;惩罚“台独”分子、压制“台独”势力,是废独灭独,改变岛内政治结构,将影响政党立场、政局走向、社会思潮,可收逼统之效,是更高政治目标。在台湾现行制度下,“小惩戒”将有可能改变台湾的政治生态,导致出现倾统政权,也可能出现联合政权。不管哪个政党执政、哪些政党联合执政,祇要认同一中,就可以恢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并启动民主协商祖国统一进程。
第三,时机和理由。“台独”势力推动“修宪”、岛内重大事变、美军公开入岛、两岸擦枪走火等,都是动手的时机和理由。大陆一旦决定惩戒“台独”,即可公开宣布。既然是惩罚,就是有针对性和局限性的行动。
(三)“小惩戒”实则不简单
其实,“小惩戒”如果发生,也是美台勾连逼出来的。美台一直以切香肠战术触碰一中底线,中国大陆一再警告,但收效甚微。不难看出,大陆的工具箱甚缺有力工具,似乎在武统与和统两端之间空空如也。今天,“小惩戒”的可能性可一举结束这一状况。第一,“小惩戒”之所以小,是因为祇有战役规模,没有战争规模;以打独摧独为目标,不以夺岛武统为目标。
第二,“小惩戒”是惩罚性和警告性动作,小可免大,无须解放军登岛就能达到摧独效果,外部势力没有军事干预的理由和机会,更不可能发生军事升级。
第三,“小惩戒”也是局部武力冲突,假如因外部势力军事干预而升级,“小惩戒”扩展为大武统,那也不符合台湾的利益和外部势力的愿望,反倒符合大陆的利益。
第四,“小惩戒”意在彻底堵死“台独”之路,而不伤害台湾百姓,比大武统更利于改变台湾社会认知,打开统一大门,实现和平统一。就美方来说,“小惩戒”可能是真正的政策转捩点,为避免大武统,以弃独劝和为方向,为台湾做最终安排。
(四)准备对美方军事反制
尽管“小惩戒”基本上不会升级,但大陆也要做好反制美军干预的准备。第一,如何对付美军?快速出击、见好就收,基本上可以造成既成事实,使美方来不及反应,也无法驰援。假如美军事后逼近,原则上解放军不主动打美,但如果美军动手,则一定坚决回击,哪怕展开一场局部对美战争也在所不惜。对中方而言,为主权而战,是道义之战,美方不占理。
第二,祇要大陆不封锁台湾海峡,美日没有充分理由攻击大陆。假如美日封锁台湾海峡,则影响自由航行的责任不在大陆。
第三,假如美日对大陆沿海采取空投布雷等封锁行动,则大陆以封锁围困台湾岛为反击办法,可迫使台方投降。
第四,大陆可提前做好美军以轰炸为手段反击的准备。不仅是要地防空,还可打击美军基地。
(五)准备应对西方经济制裁
美方一定会发动整个西方阵营,对中方进行空前严厉的联合制裁。西方的制裁措施将主要涉及经济制裁、个人制裁、科技封锁。这是中方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惩戒规模越大,制裁范围越大,要付的代价越高。既然制裁已成美方惯用之招,中方当可采取多种应对方式和措施,如提前预防制裁,撤回一定的项目、资金等。中方也会坚决采取对等反制裁,甚至可以主动扩大反制裁范围。此外,西方的制裁也会伤及自身,台湾也难以幸免。
四、“小惩戒”需条件与措施配套
(一)塑造相互牵制局面
一旦决定进行“小惩戒”,中国大陆可提前争取俄罗斯在东北亚采取行动牵制日本、在黑海采取行动牵制美国;争取朝鲜在半岛采取有力行动牵制美韩;争取伊朗在海湾采取行动牵制美国;动员巴基斯坦采取行动牵制印度。还可争取东盟不选边,奉劝马来西亚、新加坡不同意美军封锁马六甲海峡;争取越南、菲律宾、印尼不配合美军在南海采取行动。
(二)美国遭遇不利形势
美国国内问题层出不穷,却仍坚持四处出击,横行霸道,主要是因为对手都太弱小。但中国不一样,祇要美国国内局面不好,很难对付中国。所以,美国遭遇不利情况,可视为“小惩戒”的外部条件之一,如美国大选发生混乱、种族矛盾导致暴乱、较大对外战争、较大经济萧条、严重金融危机等,都可作为选择时机的有利外部条件。从人道主义出发,重大自然灾害不应在考虑范围内。
(三)“小惩戒”形式和方式
解放军采取武力行动打击“台独”,以惩罚教训为主,基本上是定点打击、精确打击。解放军的行动可以是预防性进攻,主要是打掉台方进攻性武器装备、主要军事基地、指挥中枢及雷达、通讯网络等;还可以摧毁能够接收美日军事支援的军用机场、军用仓库、港口码头、中转站等;采取导弹、火箭弹、无人机等隔岸攻击手段,定点清除,而不造成己方流血牺牲,也把对方人员生命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还可对“台独”主要军政头目进行精准攻击,达到心理战目的。
(四)“小惩戒”的法律准备
既然是合法惩戒行动,必须先做好法律准备。大陆可修订《反分裂国家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也可采取人大释法方式,对依照《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之规定,对“台独”进行打击,作出权威和充分的阐释说明。法律准备还可考虑心理战的需要,配合军事行动,正式分批次公布“台独”顽固分子甚至“台独”战犯名单,瓦解“台独”军心和抵抗意志。还要保留延伸打击、后续行动、多种惩罚的空间。
(五)“小惩戒”的外交准备
中国大陆在外交上可以有以下作为:一是派出特使向重要国家通报;二是安排驻外使节向驻在国外交部通报;三是发表中国政府公告,阐明被迫采取行动惩罚“台独”的理由;四是动员友好国家发表支持打击“台独”声明;五是准备应对西方抗议和抵制;六是准备合理应对各方对中国大陆进行调停式劝阻。此外,还须做好全面及时应对国际社会的舆论工作准备,尤其是要分别针对海外华人社会、友好国家、周边国家、西方国家特点,制定好舆论工作预案、准备好话语和文本、储备后续互动举措。
(六)“小惩戒”相关经济措施
“小惩戒”军事行动开始后,有必要在经济上进行密切配合,暂停两岸空中交通、海上航运、货物运输、资金流动,在经贸上对台方卡住脖子,让“台独”政权内外交困,无抗拒之力。端视台方反应和事后需要再决定是否全面恢复。
结束语
当下,两岸正面对着两条道路,一条是两岸共构之路,即两岸共谋统一,共铸中国光明未来、共创民族复兴美好前景。这样的共构就是共同缔造,不是单方面的、强加于人的、排他独裁式的。这不仅是建设性的,也是和平与睿智的,更是可达到长治久安的,所以是一条康庄大道。须知,中华民族是讲大义、顾大局、有大智的民族,两岸同胞肩负共同使命任务,当竭尽全力、穷尽智慧,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努力进行两岸永久性共构。另一条是“台独”分裂道路,选择了它就必然走进一条死路,它是穷途末路,也是毁灭之路。应该指出的是,两岸唯有统一,没有他选。统则国族圆满、万事安泰;独则走进死路,永无太平。所谓维持现状,幻想和而不统、斗而不破,不啻不死不活,何来和平繁荣?希望两岸同胞不走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会选择充满希望的康庄大道,也相信事实胜于雄辩、睿智驾驭愚蠢、理性战胜疯狂。
注释:
①刘玉人:《“脱钩”与联动:两岸经济关系的特点与走向探析》,载《台海研究》2021年第2期。
②何溢诚:《两个一百年间的统一条件》,载2021年6月25日中时新闻网《尚青论坛》。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1年9月号,总第28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