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0日电/据深圳经济特区报评论,为进一步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启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一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所谓近零碳,本质上是一种低碳,在状态上接近于碳中和。从低碳,到近零碳,再到零碳,境界一个比一个高,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这是名副其实的“国之大者”,深圳对此心中有数。
作为国家第一批低碳试点城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深圳目前是全国碳排放水平最低的超大城市,也是碳排放增长最缓慢的超大城市。但作为试点、志在示范,深圳的目标不限于此,而是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向着近零碳甚至零碳奋进。
深圳不仅有大胆想法,也有可行做法。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深圳拟选取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及企业,分类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多领域多层次推动近零碳、零碳发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此次征集首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则是设想落地的先声。先近“零”、再远“清”,循序渐进、以点带面。这是深圳深化低碳试点示范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可行路径。
推动近零碳、零碳发展,要靠一个个试点项目的落地见效,要在全社会各行业形成竞相参与的新风尚。一方面,《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这可视为一种反向惩戒,倒逼全市各行各业恪守低碳发展原则。另一方面,深圳将充分利用各类资金政策支持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引导各级金融机构为试点项目建设提供绿色金融支持,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试点项目设计、改造和运营。这实则是一种正向激励,将把更多“潜力股”导向近零碳、零碳发展之路。
碳排放表面上看是一个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发展问题。发展基础较好的深圳,理应在推动近零碳、零碳发展上强化担当作为,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更好先行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