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求解共富|客观看待第三次分配
http://www.CRNTT.com   2021-11-16 10:55:54


 
  从学理视角和全球实践经验来观察,这种扩大是符合规律的。而且,我国目前初次分配后所形成的收入差距,处于全球的合理水平。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显示,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在2008年达到最高点0.491后,2009年至今呈现波动下降态势,2020年降至0.468。

  然而,收入差距一旦过大,势必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阻力和约束力,既然多方研究已经告诉我们,这种差距很难随着发展而自动弥合,那么主动调节便颇具意义了。在我国,以财政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环节,其实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调节,起到了兼顾公平的作用,但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个组成部分来看,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仍然是比较小的,且这一力度与国际比较而言也相对较弱,亟需在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作用空间已十分有限的前提下,在巩固初次分配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再分配改革的基础上,探索以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参与主体的第三次分配制度安排。

  第三次分配可能带来哪些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腾飞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着提高,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资本性收入的多元化和资产价格的攀升、个体经营行收入的增长等因素,都为我国富裕阶层和中产阶层的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年底余额,近年来亦呈现坚实增长的趋势。

  与此同时,中国对第三次分配的相关制度陆续建立,立法先行,中国现阶段与第三次分配慈善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等。此外,还陆续出台了一些志愿服务的规范性文件等,尽管还难免存在不足之处,但已经实实在在为中国现阶段实施第三次分配奠定了良好了制度基础。

  第三次分配作为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更值得注重的是,在其建立健全的过程中,如何通过相关方面的深化改革,来真正推动达成个人、企业和相关组织自愿、自主发挥作用的渠道的达成。鉴于此,结合对我国第三次分配现象的一些观察,本文愿意对相关机遇提出如下几方面的观察。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