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8日电/为应对大宗商品涨价、季节性能源供需波动以及能源企业自身现金流紧张等问题,需要加快构建一套长效金融服务机制,支持服务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要着眼于加大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投入,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大力度发放清洁能源领域中长期项目贷款,给予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适当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企业补贴确权贷款业务,提高风电、光伏等金融支持力度,推广清洁能源领域财产险、责任险产品。
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绿色产业。以天津为例,服务“制造业立市”政策,需要加快支持传统产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技术改造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又如,加大支持绿色低碳项目,需要通过信贷资源倾斜力度等手段,腾出存量信贷空间,保障低耗高效项目,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金融机构要加强内控管理与自身节能降碳。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应顺势而为,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安排,以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导向,不得高于国家标准,防止抬高融资准入门槛。同时,要将重点企业的能耗、碳表现纳入授信审批决策流程,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根据企业表现情况确定不同的贷款额度、利率水平等。
还要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各级银保监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动态共享能源保供重点企业、“两高”项目等清单,落实金融保障措施。各类银行保险机构要全面排查不当做法与异常交易,做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当然,还得把握好“先立后破”的节奏与火候,特别要充分考虑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能源结构优化与相关价格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尤其是在特殊时间节点,满足相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绝不能含糊。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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