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科研人员从“挣钱”的压力中解放出来?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很关键。《意见》着力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科研人员的激励空间。
以包含绩效支出在内的间接费用为例,《意见》明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不再分级设定比例,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30%核定,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广东还将实施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在省属科研机构中,允许试点单位从财政安排用于稳定支持科研项目的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此外,为加大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激励力度,推动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企业,《意见》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复杂繁琐的报销流程让人头疼,如何在报销方面为科研人员减负,简化财务管理?《意见》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指导原则,明确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意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科研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鼓励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的方式充实科研财务助理队伍。
在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上,《意见》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过程检查,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对各类主体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