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试点:养老护理计划的新探索
北京石景山区的孙阿姨是长护险试点的参保居民。几年前,她因为车祸导致腰椎和双下肢功能障碍,只能常年卧床,依靠老伴照料。现在,作为石景山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孙阿姨经过专业评估后享受到长护险待遇,获得每月12个小时的机构上门护理服务,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提高。
石景山区作为全国第二批长护险试点地区,有两家商业保险机构负责长护险的日常经办,76家护理服务机构、500多名专业护理人员累计为3400余名重度失能老人提供服务。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除去学生和儿童,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个人仅需承担每年90元的费用就可参保。
长护险制度是“十四五”时期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长护险试点在我国已推行六年,正助力越来越多的居民体面养老。
长护险试点推行进展顺利。2016年起,我国在15个城市和两个重点联系省份启动长护险试点工作。2020年新增加14个试点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试点城市参加长护险人数共14460.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08.7万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6819个,护理服务人员30.2万人。截至2022年3月,长护险国家试点城市已有49个,参保1.45亿人。当前长护险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服务形式主要为医疗机构护理、护理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各地区支付普遍按照比例支付,支付有额度限制,服务形式不同,对应的支付水平不同。
2021年8月,国家医保局和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此评估标准将会用于第二批长护险全部试点城市的失能等级评估,第一批试点城市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也须逐渐向国家标准靠拢,最终建成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点地区老年人护理补助发放对象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评估也可以参考。对于全国范围内长护险标准统一和推广来说,全国评估标准的出台是重要一步。
长护险试点实施意义重大。长护险为我国未来养老服务中缓解医疗资源压力、家庭照料压力,居家和社区机构有效结合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等提供了可能方案。同时,为失能、半失能和失智群体的照料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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