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3日电/网评:用制度和法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来源:光明网 作者:李志斌、邹一南(分别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讲师、副教授)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会议重申了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不仅亮明了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的坚决态度,更传递出要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去落实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信号,为广大民营企业注入了发展的强心剂。
所有制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问题,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在过往,社会上一度存在着对民营企业的偏见和歧视,对民营经济地位的争论从未停止:从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时的“姓资姓社”之争,到世纪之交时民营企业家“原罪论”之辩,再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关于“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讨论,以及近年来有关民营经济“离场论”的出现,民营经济地位问题的热度可见一斑。当前,在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的猛烈冲击下,我国民营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尤其是对平台经济和教培行业的规范整顿,以及房地产行业的调控,一些政策效应的同向叠加,在客观上给民营企业家带来了思想上的迷茫、困惑和疑虑。
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既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的客观原因,也与一些民营企业自身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主观因素相关,但最重要的还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早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就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那之后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新旧两个“非公经济36条”,明确提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个毫不动摇”被一再强调,“离场论”被一再辩驳,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民营企业在“市场的冰山”“转型的火山”“融资的高山”面前,仍然经常遭受“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阻挡。由此可见,再好的政策,如果仅停留在理念和指导意见层面,而没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并在制度和法律上加以保障,那么就很难真正发挥效力。从这个角度上看,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是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地位问题的举措,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下一阶段,应从制度设计、法律规范和执法方式上做出相应转变,真正将支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落到实处。
在制度设计上,要从局部领域的“管”向全局系统的“统”转变。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扎根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民营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交织成网,因此针对民营经济的局部性政策具有十分明显的网络效应。单一领域出台的收缩性政策,将会通过由成千上万家民营企业编织而成的生产、供应、销售网络进行传递、放缩与转化,致使政策效果往往“言不由衷”“言非所意”。鉴于此,在未来推进市场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