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深刻根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情境
文章指出,《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以及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不仅契合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更是深刻根植于当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现实情境,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植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身份”准入情境。“两个毫不动摇”再次重申了民营经济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合法性地位。但在民营经济现实发展进程中,民营企业存在难以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市场资源获取地位“不平等”,在产权保护、行业准入、银行贷款、上市融资、产业政策支持、创新政策支持、政府监管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与国有企业差别待遇或者隐性变相差别。如,民营企业获取资金要素的成本往往高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普遍高于国有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21年中国企业贷款利率为4.61%,而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为5.26%,显着高于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特别是在涉及国计民生的垄断性行业,与国有经济相比,民营经济发展由于“身份”不同,受到的行政制约和政策制约依然较为严重。《意见》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涉及的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部署,为着力破除民营企业身份歧视、要素歧视以及规模歧视等系列“身份”障碍提供制度基础。
第二,根植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升级情境。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获得了充足的市场条件,依靠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劳动力成本优势为民营经济从小变大奠定了基础,但整体上存在“大而不强”与“大而不优”等突出问题。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部分民营企业习惯于“市场换技术”的旧有发展模式,忽视自身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在外向型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整体上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对中国开展系列“脱钩”措施,逆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中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较为严重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意见》围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现代公司治理制度、融资支持以及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政策部署,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知识等新型生产要素升级,提供政策支持。
第三,根植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提振情境。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受市场需求乏力、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的影响,在世纪疫情消散后,宏观经济运行依然面临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未来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信心衰减的系列风险,突出表现在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不足,民营企业近年来投资意愿萎靡,投资规模下降,呈现出不敢投资、等待投资与观望投资等多重现象。国家统计局7月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2%。《意见》一方面明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在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方面明确提出系列政策部署,涵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全面提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提供战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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