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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中评社北京9月15日电/长期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宏观经济运行面临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经营困难、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等挑战,民营经济也正经历总量上的阶段性震荡与趋势性收缩、结构上的横向竞争加剧与纵向升级受阻、创新上的质量下降与转型动能不足三重压力。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并围绕发展环境优化、政策支持加大、法治保障强化、高质量发展推动、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社会氛围营造等6个方面提出31条政策举措,为当下与今后一段时期促进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带来一场“及时雨”,为民营企业家稳定预期注入一剂“强心针”。
呈现“三大亮点”
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潘士远、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陈秀茂、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任晓猛文章分析,《意见》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和显着问题,以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主线,制定了一系列有效应对民营企业发展困境、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支持举措。与以往政策相比,《意见》维度更多,举措更细,力度更大,特别在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法治保障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全链条,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市场机制。《意见》第1条提出,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市场准入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命力,降低进入门槛可以充分调动民营企业活力,有效动员民营企业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贡献力量。与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更多领域相比,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更关注解决体制机制中妨碍民营企业进入的问题,即重点强调要降低民营企业进入的制度性门槛。《意见》第4条提出,要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市场退出机制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部分,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有助于保障市场有效竞争,增强企业风险意识,通过优胜劣汰清除占用社会各类资源的低效、无效企业,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维护经济稳定运行。从深层次看,构建全过程市场机制能够使企业在完整生命周期中建立有效预期,变事后修补为事前防范,进而优化企业经营决策,让企业家专注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重保护,持续强调企业产权保护与企业家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意见》第10条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保护产权就是保护企业的信心。《意见》进一步提出,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这一举措可以避免企业承受不必要的法律成本。同时,保护企业家权益重点在于保护企业家在生产经营、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企业家是企业的领导者,保护企业家权益就是给予企业家稳定合法的决策自由空间,有助于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专心创新、安心经营、大胆投资、放心置资。
三是优氛围,高度重视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社会氛围。近年来,社会上出现“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对民营经济的错误认识。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叠加民营经济发展受阻的背景下,指向所谓“资本家”的社会负面言论时有出现,民众与企业家的对立情绪有加大倾向。这些以偏概全的错误舆论导向使民营经济人士信心受挫,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进而加剧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困境。对此,《意见》第26条提出,要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不仅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也是培养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重要基础。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既有利于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有生力量,也有利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不竭动力。
把握“两个关键”
文章指出,当前,随着《意见》的发布,“落实”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又一关键词。总体来看,推进《意见》走深走实、落地生花需要把握好两个关键。
一方面,进一步推进顶层设计与贯彻落实的闭环构建。发挥《意见》的引领作用,核心是顶层设计与贯彻落实之间的不断协调和反馈。近年来,中国已多次出台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有的举措虽早已提出却成效平平,如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但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问题仍然突出。有的政策目标、指标存在“打擦边球”“钻空当”情况,如小微企业融资情况、企业贷款续贷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对政策举措的信任与预期,致使政策效应“大打折扣”。归根结底,上述问题都源于贯彻落实不到位。因此,要着力跨越顶层设计与贯彻落实之间的天然“鸿沟”,形成政策制定、落实、反馈闭环,改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效应。
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短期过热与长期保温的预期稳定。《意见》的出台掀起了一股民营经济的“热浪”,但相比于短期的政策红利,民营企业更需长期的市场制度环境的完善与稳定,特别是要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在政策进一步细化与贯彻落实中,需要注意不能因民营企业备受关注就不计成本、不顾公平、不看长远,予以超常规支持。在政策细化与实施过程中,应以市场制度建设与发展环境完善为主要路径,减少政策举措在民营经济短期过热中的越位行为,厘清政策举措边界。同时,还应避免“为促进而促进”,“一股脑”推出政策举措,而要把握政策体系推出节奏,合理推进支持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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