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适度性相结合
文章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围绕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与重大现实利益,优化战略设计,完善制度安排,广泛集聚发展力量,最鲜明的指向就是使发展成为造福人民的发展,让民生工作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因此,基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民生工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体现的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负责态度,量力而行表达的是我们党的科学精神,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关键是把握好二者的辩证关系,既等不得,也急不得,不能超越客观条件的限制,决不能主观上好高骛远,违背发展规律,简单地向发达国家看齐,而应立足国情、循序渐进,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才能积小胜为大胜,更多、更好、更快地破解一系列民生与发展难题,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从福利国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出发,民生保障水平要坚持适度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是其集中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民生改善有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要看到,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善民生不能脱离这个最大实际提出过高目标,只能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党才能有效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冲击和影响,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把民生建设得更加扎实、更加牢靠、更加有效,在迈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上行稳致远。
坚持公平性原则
文章强调,让民生工作更通民意、更接地气,做到愿望和效果、需要和可能协调一致,明确民生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坚持公平性原则。改革开放之初,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区域资源禀赋差异、二元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民生保障工作发展滞后。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民生保障制度建设、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等落后于城市和其他群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以建设城乡均衡、区域协调、群体包容型民生保障为指导,通过补短板、强弱项的手段,不断夯实落后地区民生保障工作的基石,民生保障资源也向特定地区、特定人群和农村倾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保障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的明确要求切中肯綮、直达关键。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加大对基层民生保障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善弱势群体民生保障权益等手段,中国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中国民生保障工作公平性更为凸显。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生改善的幅度之大、速度之快世所罕见,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努力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而又保持长期稳定。我们党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然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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