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当前,中国的数据要素交易仍面临数据确权尚未明确、安全隐私保障困难、估值定价困难等关键问题,破解难题的有效方法在于根据数据要素的不同权属、不同形态,构建多层次的数据要素交易机制。根据不同情境的数据要素,采取不同的交易标准和交易规则。譬如针对经济领域数据,建立科学规范的数据标准,打破数据交易分散状态;针对民生领域数据,建立完善政府机构或组织收集个人信息时的用户授权机制;针对科研领域数据,明确划定涉及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数据领域,遵循安全可控原则满足部分可开放科研数据的共享流通。根据不同权属的数据要素,建立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要素交易机制。从场内市场而言,主要交易对象为基础数据,以第三方交易中介为基础,对严格标准化后的基础数据进行交易;从场外市场而言,主要交易对象为场内市场加工后定制化的数据产品或服务等,采用开放型分散化的场外交易方式。在此基础上,建立数据市场统一的数据标准,完善数据交易基本法律法规,构建数据监管与治理的协同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通过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和智慧,持续探索新模式和新业态,充分挖掘和释放数据在城市及各类场景中的应用价值,释放数据要素创新动能,不断壮大数据应用产业生态,助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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