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诡异的是,台当局“教育部体育署”向爱尔达电视就购买奥运会转播权补助了8000万元新台币,由台当局交通部门持股超三分之一的中华电信也向爱尔达电视注资。换言之,爱尔达电视购买奥运转播权的款项中包括了公帑,但台湾普通民众无法免费收看,怎能不引起民怨?这其中疑点重重:爱尔达电视购买巴黎奥运会转播权属于商业行为,为何民进党当局用公帑补贴爱尔达电视?难道爱尔达电视与民进党当局达成某种“利益协议”?岛内有“立委”也质疑这其中是否有图利关系。如果这当中没有利益关系,那使用了公帑购买奥运会转播权,就等于是用了纳税人的钱,台湾民众应该有权免费观看奥运会赛事。而民进党当局花了公帑,却没有给民众应有的福祉,这岂不是乱花公帑?
最可笑的是,一些绿营支持者在岛内看不到免费赛事,为了省钱蹭大陆的免费转播,竟还嫌东嫌西:一下说为何主持人讲“两岸”?一下又说主持人怎么讲“质量”这个大陆用词?这真是好笑。这本来就是面对大陆民众转播的赛事,当然是使用大陆方面的用词了。这些民进党支持者不去质问民进党当局为何用公帑补贴业者购买奥运会转播权却不让民众免费观看赛事,却拿大陆的免费转播说事,这不是双重标准,什么才是双重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