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意见》深刻阐释了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中政府、市场、社会的职责定位,提出了推动各方协同发力、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养老服务发展机制。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不断扩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解决好市场、社会、家庭无法解决的养老服务困难。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力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服务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要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弘扬尊老敬老、守望相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社会支持养老服务格局。
凝心聚力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落地见效
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窗口期,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贯彻实施,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健全落实机制。推动将《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挥老龄委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明确部门分工和任务计划,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推动《意见》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的重要部署要求,纳入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之中,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规划部署,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如期成熟定型。
突出强弱项、补短板。要抓住薄弱环节,补齐养老服务发展短板。服务内容上,要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更加聚焦、更加有效,着力化解社会普遍存在的“养老焦虑”。服务形态上,要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加大政策和资源倾斜,着力完善老年人床边、身边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城乡协同上,要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着力因地制宜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打造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符合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分层上,要建立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着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