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有人说,蔡英文抛出了“两国论”,等于宣布了“台独”,大陆应依据《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对其采取非和平手段予以打击。您认为蔡英文抛出“两国互不隶属论”是否就等于她宣布了“台独”?
王英津: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弄清什么是宣布“台独”。截至目前,大陆官方尚未在技术操作层面具体界定什么是“台独”、以及怎样算是宣布“台独”。作为学者,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从所谓“两国互不隶属论”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性质来说,无疑在“台独”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所以说,这个“互不隶属论”是非常恶劣的“两国论”。尽管其抛出“两国论”与宣布“台独”已非常接近,甚至只差“一步之遥”,但从性质、程序和结果上说,抛出“两国论”与宣布“台独”还是有所不同。前者仍停留在“论述”、政策宣示层面,而后者则进入“行动”、法理改变层面。通常理解,宣布“台独”一般要经过台湾地区公权力部门的相关法律程序、再经过台湾地区民众的公投确认,最后由台湾地区领导人依照公投结果作出宣布。这种情况,就是大陆绝不容忍的“修宪台独”。
回顾当年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最后也停留在了政策层面——2007年陈水扁企图通过推动“新宪公投”的途径从法理上予以改变,但后来迫于大陆的威慑和岛内各方的压力,公投最后“胎死腹中”,致使两岸有幸避免了一场战争。倘若“台独”势力将来通过“修宪”方式从法理上落实“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那问题的性质就截然不同。届时大陆绝不会做出任何退让,只有启动《反分裂国家法》,对“台独”势力采取非和平手段予以沉重打击。
据我观察,蔡英文的“台独”策略是,把一切“台独”准备工作都做足,仅保留“中华民国”这一门帘,“屋子”里面的政治设施全部更换,把该做的、能做的“台独”工作全部做好。在她看来,只要不更改“国号”、公开宣布“台湾独立”,大陆就没有对台湾使用武力的理由。“剩余的任务”就是等待时机,只要时机到来,就趁势“独立出去”。对此,大陆应保持高度戒备。
中评社:蔡英文在“双十讲话”中使用“中华民国台湾”、“中华民国台湾72年”等表述,这些表述是否表明其在“台独”道路上更加狂奔?
王英津:首先,我们来看蔡英文当局的“中华民国台湾”论调。她在4700多字的“双十讲话”稿中,有3次提及“中华民国台湾”。其实,近几年,蔡英文经常在重大场合使用“中华民国台湾”这一称谓。那么,蔡英文为何称“中华民国”为“中华民国台湾”?其意图是什么?众所周知,虽然“台独”势力杜撰出各种“台独”理论和论述,但始终无法摆脱一个困境,那就是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关系,他们一方面要借壳“中华民国”,另一方面又要否定“中华民国”,图谋“台湾法理独立”。于是,蔡英文当局就将“中华民国”与“台湾”并列起来使用,须知,蔡英文当局强调的“中华民国台湾”与李登辉的“两国论”、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具有一脉相承性,它继承了李登辉、陈水扁当局关于“中华民国台湾化”的“台独”论述,进一步完成了“中华民国”台湾化的改造,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实现了“中华民国”与“台湾”的“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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