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3日电/澳门新华澳报3日发表富权文章“果如柯所呛:检方就是要继续关押”,以下为文章内容。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北市议员应晓薇、柯文哲竞总财务长李文宗四人因涉京华城、政治献金案遭起诉,历经二度交保,台北地检署三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昨日晚间六时召开羁押庭,检辩激烈交锋,柯文哲甚至当庭呛北检“你们如果要继续关我就直接说!”最后台北地方法院于夜间十一时许裁判柯文哲等四人羁押禁见。果如柯文哲所呛,检方就是要继续关押柯文哲,智商157的柯文哲,虽然修读的专业是医科而不是法律,但毕竟已经从政十年,也已经谙熟政治学的原理。
实际上,虽然台湾当局标榜“司法独立”,但台湾地区的司法制度有异于奉行“三权分立”的地区,其本应属于司法机关的检察权,却是从属于行政机关,由“法务部”节制,而且因为通常是属于行政机关系统的调查局、廉政署也是属于“法务部”节制,因而调查局与廉政署在行使调查权时,往往与行使司法侦查权和起诉权的相关层级检察署一同办案,因而所谓的“司法独立”在检察机关这一“瓣”就有所缺失,甚至会明里暗中按照行政当局的意旨办案,成为实质上的“司法半独立”。对此,柯文哲还是看得透的。他所呛声的“你们如果要继续关我就直接说!”其实呛的是台北地检署背后的行政权力机关甚至是“最高层”。
从另一角度看,柯文哲也有“看不透”之处。他从“一封收不到的辞职信”的奇离“路程”猜度认为,民进党当局要的是逼迫他辞去民众党主席,让“柯家党”群龙无首,到“二零二六”地方选举及“二六二八”大选时,民进党及赖清德就可清除一个有力对手。因而在第二度交保后于元旦日举行的民众党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正式请辞党主席职务,推荐“立委”黄国昌接下代理党主席。但讵料台北地检署仍然不放过他,进行第三度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昨晚六时重开羁押庭,终于逆转了此前自己所作的交保裁决。柯文哲等四名被告即时被押到看守所,羁押禁见。
既然已经达到台北地检署之目的,当然不会再次提出抗告。但柯文哲仍然有“司法救济”的机会。按照《刑事诉讼法》第404条的规定,法院(或个别法官)做出羁押决定后,被告可于十日内提起抗告(或准抗告),此时如果抗告(准抗告)法院维持原本的羁押决定,那被告就只能接受而被羁押,反之如果抗告(准抗告)法院认为被告有理,则会撤销原本的羁押决定并发回原审法院。律师及法学家出身的民众党代理主席黄国昌,昨晚十一时半在步出台北地方法院时表示:“接下来将委由辩护团队依法提出抗告,民众党和阿北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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