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某交易所曾是辽宁省大连市国资委控股的子公司,在东北地区拥有唯一一张金融支付牌照,是国字号的融资平台。作为国有资产监管者的大连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易军,却利用这个金字招牌,在临近退休前屡次上演“监守自盗”的戏码。
2015年5月,大连市国资委决定引进社会资本将交易所做大做强。大连某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某到易军办公室向其提出入股请求,易军对下属发话“王某知道交易所的事了,想要入股,那就给他点吧”,下属给该上市公司分配了10%交易所股份。大连另一家公司高管裘某某通过易军儿子私下联系易军,在得知裘某某补上了儿子的资金“缺口”后,易军安排下属修改交易所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具备的条件,“量身定制”使该公司出人意料地成为占交易所10%股份的股东。
易军在国企改制环节收受巨额贿赂,大搞权钱交易,导致大连市国资委对交易所的控制权旁落,企业经营严重背离设立宗旨,在不断稀释国有股权比例、丧失对交易所控制权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而裘某某公司此后将股权转让给私营公司,“一进一出”获利1300余万元。
国有资金安排使用是另一个廉洁风险点。如果不能按照规定规则合理客观安排国有资金的使用,就做不到资金的按需使用、有效使用。在周建强案中,其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插手干预国资系统资金使用。为支持徐矿集团某能源项目,江苏省国资委在提出资金安排计划时,对该项目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徐矿集团原董事长皇某某为此先后5次向周建强行贿共计50万元。
国资系统主要负责人在干部人事任免上有较重话语权,干部任免环节也是重要廉政风险点。易军曾任大学辅导员、系党总支副书记、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又先后在三个重要单位担任一把手,其以“老师”自居,视门生故旧为亲信,“学生们”以谢师名义频繁聚会,在觥筹交错间互通有无,而“老师”也乐于为“学生们”的职务调整、提拔任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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