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又没跟上,埋下了腐败的隐患,产生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空间。“比如在国企改制环节,人为更改既定政策;在项目洽谈、工程招投标环节,跑工程、要工程,制度形同虚设;在人员选拔环节,任人唯亲,形成团团伙伙。”有关专家表示,种种迹象表明,针对国资系统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化国资系统反腐败工作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各级国资委党委必须带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国资委负责人一旦腐败,极易导致对国企监管的缺失,危害甚大。江苏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关键少数”,严查国资系统腐败案件。
针对周建强案暴露的问题,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将“影子公司”专项治理纳入2021年省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加以推进。
一些国资系统的腐败案件,暴露出相关单位存在的制度和监管漏洞。为此,必须着力强化对国资系统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进一步明确决策议事事项范围,细化具体程序、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针对暴露的违规决策、管理粗放、盲目投资、经营风险和贪腐风险多发等突出问题,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制定出台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报告、非主业投资“双重论证”、重大事项“双重法律审核”、国有资产监督闭环管理机制等制度措施。针对集体决策流于形式问题,辽宁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