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方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思想教育。落实责任,前提是责任主体应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心中有责”。首先,应当抓好思想教育,督促各主体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使命感。其次,应当培育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再次,应当推动树立责任担当意识,使各责任主体时刻牢记所承担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坚持底线思维,树立不担责尽责就是失职失责的观念。
狠抓责任落实。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将职责内容和目标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首先,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最重要的是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特别注意纠正实践中有的党委(党组)担当不够,把监督、问责等工作推给纪委,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单位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首要的是对表对标党中央要求,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党委还应当充分发挥对本地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领导、支持和监督作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其次,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应当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时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十四五”时期纪律检查机关要重点做好政治监督、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等领域工作,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应当进一步在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内涵、明确政治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深入开展同级监督、一把手监督等方面精准发力,增强监督实效。党委应当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机制,纪委应当在履行协助职责方面发挥更大功效,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再次,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应当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地方各级党委要求,落实好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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