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5日电/据大公网评论报道,50年前,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这是新中国外交的胜利。这一历史事件表明,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开始堂堂正正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中国原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
1942年1月1日,美国总统罗斯福首次提出建立联合国的设想。在联合国的创建过程中,中国始终都是重要的一员。1945年10月联合国正式成立。中国以筹建联合国和发起旧金山制宪会议四大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的身份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与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
中国共产党早在联合国创建之时就积极支持战后国际安全组织的建立。1945年4月,旧金山会议召开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政治报告中就郑重宣布:“中国共产党欢迎旧金山联合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已经派出自己的代表加入中国代表团出席旧金山会议,藉以表达中国人民的意志。”在中国组团参加旧金山会议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为争取解放区代表参与中国代表团,作了不懈努力,并派出德高望重的中共南方局负责人董必武参团,为会议的成功做出很大贡献。1945年6月26日,50个国家的153名代表在《联合国宪章》的中、法、俄、英、西班牙5种文本上签字。中共代表董必武与其他中国代表一道,出席联合国宪章签字仪式,并在宪章上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中国代表用毛笔在宪章上庄重地留下永恒的中国印记!
坚决捍卫一个中国原则
新中国一成立,中共中央就把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问题提到议事日程。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决议,否认国民党集团代表出席第四届联大的资格。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11月15日,新中国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代表新中国政府致电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和第四届联大主席罗慕洛,声明“国民党反动政府”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联合国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
中国政府上述政策文件全面阐明了新中国关于在联合国席位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从1949年10月1日起,就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理所当然地享有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驻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并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