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情感上,受到跨境“泛南岛民族”的幻觉感召
南岛民族是指使用南岛语系的各民族。2000年1月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西亚等南太平洋国家代表在台北与台湾少数民族共同签署了《2000年南岛原住民族宣言》,声称要“增强我们身为南岛语系民族的认同”,“凝聚共同体意识”,由此掀开“泛南岛民族主义”的序幕。
虽然“泛南岛民族主义”看似将台湾少数民族纳入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影响广泛的民族共同体想象中去,能够让他们在很大程度上祛除过去的野蛮落后的“番族”印象,可他们却由此忽视了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严重后果。这包括:民族的形成除了语言外,还离不开共同的经济生活、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就此而论,南岛民族的存在有无仍值得商榷;近现代社会中民族意识往往是与国家建构(解构)同步发生的,“泛南岛民族主义”极有可能冲击到南太平洋多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台湾少数民族在这个思潮及后继活动中幷没有真正得到有利于族群生存和发展的政策利好,反而为幕后的“台独”分裂势力提供了“国际活动空间”;最为严重的是,民族意识是相互排斥的,身份认同则会彼此解构,对南岛民族的认可接受也就意味着放弃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和未来中国的公民身份。
(三)在政策上,台湾少数民族的“自治”诉求出现目标失焦
一直以来,台湾少数民族对于岛内的《原住民自治法》(草案)》表示“无感”,将之批为“没钱、没权、没土地”,也主张要借鉴吸收大陆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在访谈中得知,无论是台湾少数民族的精英阶层还是一般民众,他们对于何为自治,以及如何实现自治还存在着认知歧路和理论缺失。
一方面,台湾少数民族认为自治等于“重建部落”,即通过“民族事,民族管”恢复他们在16世纪以前通行的社会组织结构。由于台湾少数民族在岛内的现代化进程中边缘化现象严重,由此产生出对传统部落组织及田园生活的美好回忆和虚假想象,“人人不但享有独立自主的居家生活,而且还能够自由自在的活动在部落生活圈里,祇要不触犯部落的Gaga(规律),几乎一生就享有民主自由国家那种人权、自由、平等、尊严的生活”〔16〕。而这种无视社会发展规律,刻意逃避现代化的“自治”与大陆民族政策是背道而驰的,双方也很难产生出真正的制度共鸣和借鉴效果。
另一方面,台湾少数民族主张自治是对“最大民族自治空间”和“权限最大化”的追求。但这种具有强烈排他性、扩张性特征的制度追求在时代价值上是倒退的,毕竟“无论是世界范围还是在中国大陆,通过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已经成为普遍的实践”。在实践上它也不具有操作性,“因为这将导致‘自治区’政治权力结构和行政区划都面临着十分复杂的问题”〔17〕。
(四)在两岸上,“原住民”地区滞后于融合发展进程
目前来看,大部分台湾少数民族多在山地及城市郊区生活,在人口结构上以县乡农渔民为主,生活水平勉强维持在温饱水平线。近年来他们更囿于民进党当局的“统战伎俩”等污名化宣传,该群体在两岸诉求上大多热衷“观光旅游”而止步于“融合发展”,由此导致他们在大陆的创业投资活动整体上不容乐观。
此一经济结构自然对他们的政策偏好产生影响。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台湾少数民族对于“西进”大陆存在畏难情绪。部分受访者甚至将现代化、城市化与所谓“汉化”等同开来,提出在大陆存在着“民族地区兴,民族文化消”现象。而个别经济能力和商业资源相对较好的“原住民”企业家在政策诉求上也都停留在要福利、要土地、要补贴等层面,排斥双方在产业升级、人员培训及资金注入等方面的往来互动,甚至充当经济“新南向”、“反红色产业链”的鼓吹者和践行者。
四、台湾少数民族统一诉求的引导方向
随着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不断深入,广大台湾少数民族同胞的诉求内容、话语对象及信息渠道都出现了从台湾场域—两岸场域—大陆场域的变化调整。当前大陆需鼓励台湾少数民族参与两岸关系融合发展,进而将他们的统一诉求反映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程中。
(一)打破族群政治的“原住民”身份迷思
尽管台湾少数民族是我国最早识别界定的38个少数民族之一(高山族),但近几十年来他们逐渐放弃了“高山族”的历史称谓而接受了“原住民”的话语嵌入。对此有大陆民族学者予以质疑,“为何这样一个概念(原住民)会在台湾兴起?‘高山族’这个概念缘何会被逐渐弃用?台湾为什么不使用‘少数民族’这个概念”?〔18〕但在台湾少数民族的社运组织者看来,“我说所有的山胞绝对就是台湾这块土地最早的主人,所以我们一定要用原住民这三个字”〔19〕。而台湾少数民族的个别政治精英由于从“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原住民立委”及各政党内的“原住民”机构中获得了职位安排、政策倾斜等既得利益,所以他们一方面对民进党及“台独”势力搞的“新伙伴关系”、“原住民史观”刻意迎合;另一方面则把承认“原住民”身份作为国家统一的前提条件,甚至还利用一般民众对于大陆民族政策的陌生来刻意散布“一国两制”导致“原住民”灭绝的恐惧心理。
对于“原住民”迷思在台湾少数民族统一诉求中的消极影响,大陆需要有清醒认识。既要看到台湾少数民族长期处于经济社会落后困境下的自卑意识和不甘心态,注意到西方国家“原住民”政策给他们带来的示范效应,又要辨析台湾社会与前殖民地地区有着本质不同,“原住民”称谓的采纳将会在根本上动摇“台湾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幷将大陆降格为荷、法、日等近代侵略者一类的“外来政权”,而这将极大地降低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政治合法性。
因此,今后面向台湾少数民族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尽可能地解构“原住民”身份的认知框架和政策效果。这包括,帮助这一群体理解台湾地区的移民社会属性;认清他们与其他汉族同胞同为台湾建设者的先后关系及内部矛盾特征;辨析在岛内的族群政治格局下他们祇能是权力分配和政策考量的边缘人群,而民进党上台后所采取的缔约、道歉等政治噱头仅为对其进行稍许安抚的象征性仪式而已,是根本无助于台湾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口惠而实不至”的政治欺骗。
(二)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国族认同
当代中国是植基于中华民族认同之上的政治共同体。历史上的地理阻隔,近代以来被他国割让,1949年之后的两岸对立都让台湾少数民族缺位于中华民族的客观形成和主观建构的进程当中。尤其是在民进党两度执政的情况下,岛内出现研究“南岛民族”历史文化的热潮,认为台湾少数民族是“台湾主人”,“不是炎黄子孙,不是中华民族”。由此看出,相较于大陆的各民族而言,当前的台湾少数民族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概念存在着集体记忆稀缺、情感召唤不强和认可程度偏弱等诸多问题,而这无疑将阻碍他们认识到实现国家统一进程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当前要注意从三个维度上来为这一国族认同的再造工程创造条件,幷将中华民族的“我者”和自外于此的“他者”两种意识融贯其中。首先,从历史上帮助台湾少数民族廓清“汉进番退”是万恶之源的错误认知,引导他们认识到阶级压迫才是其受苦受难的问题实质,而岛内的汉族移民群众也是这种压迫的受难者,从而帮助他们摆脱过去统治者刻意宣传的民族仇恨和对立情绪。其次,在现实中鼓励台湾少数民族投身到两岸关系的融合发展中来,让他们从台海间的经济互利、文化交流乃至社会互动中分享到政策红利和精神荣耀,进而形成中华民族自强于民族之林是“与我有荣焉”的盛世伟业。最后,今后要遏制“泛南岛民族主义”的岛内思潮于萌芽之中。近现代国家都是民族国家,对中华民族的建构过程也就是对其它民族想象共同体的解构过程。而这一点对于台湾少数民族也无例外。要教育他们民族形成的复杂性,仅从语言谱系来界定“南岛民族”在理论上有争议,在实践中则因危害他国稳定而不具有可行性,进而遏制跨境民族运动对他们的极端主义影响。
(三)形成民族地区发展的现代化取向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可以认为所有民族问题的实质就是生存和发展问题。台湾少数民族产生幷广泛接受统一诉求的前提也在于大陆能否帮助他们解决一直以来所面临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鉴于台湾少数民族的群体特征和现实状况,这一点无可厚非幷理应得到适当的支持与鼓励。可问题在于,他们能否就经济文化落后的问题根源与大陆产生共识幷愿意为之一致努力奋斗。在大陆的话语系统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取决于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反观台湾少数民族的诉求主张中,他们对于身处现代化的边缘位置缺乏自知,甚至还存在着对现代化的抵制心态和抗争情绪。“在发展主义的话语下,台湾‘原住民’逐渐丧失了自我,传统文化、宗教、惯习、礼俗、禁忌及祖先等一脉相承的优良传统逻辑观念、生活态度、社会秩序都在急速消失中,甚至其与大自然的生态互动、互助主义、分享主义、利他主义、勤俭、刚毅等民族性格,也都即将荡然无存”〔20〕。这反映在数次“原住民”抗争运动多以“正名”、“重返部落”、“归还土地”等口号来展开族群动员,提出的具体主张也拘泥于名称姓氏的拉丁文字表达、长老头人的族内权力恢复、“丰收祭”等部落习俗的再现,等等。这些诉求无视了台湾在上世纪后半期经济腾飞后社会形态的转型变化,也对台湾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生活幷无真正的帮助作用。
所以,推动台湾少数民族产生统一诉求的关键还要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阶梯式进行,民族地区不能自外于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经济文化乃至生活方式的剧烈变动。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的变革才是推动台湾少数民族紧跟时代需求的核心要义。祇希望保持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状态,充当岛内其他族群乃至西方发达国家的猎奇心理的异族盆景,一味地强调过往农耕生活下的所谓美好平静的生活状态不能够给予广大台湾少数民族基本群众境况带来实质性的改变,最终也不能真正地保持本民族文化习俗风土人情的存在价值。所以需要帮助他们真正认识到大陆的民族地区在发展取向上的现代性和政策落实上的有效性,进而形成普遍性的向大陆靠近幷追求统一的行为动力。
(四)实现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理解
从表面上看,台湾的少数民族对于“民族自治”幷不陌生,“住民自决”、“区域自治”等政治话语也一直存在于他们的诉求主张中,幷最终在2001年在《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将这一诉求推向舆论高潮。但在意义内核上,他们对“民族自治”的制度理解却存在着狭隘化、理想化的乌托邦色彩。在他们看来,所谓民族自治就是将原先属于他们的土地归还,确立起他们在自己土地上的完全自治。进而在此基础上从职务安排、利益分配到族群关系上都建立起以“原住民”优先的价值分配方式,从而达到让岛内其他族群依附于己的权力格局和制度安排目的。
但是,台湾少数民族的这种所谓的“民族自治”明显是与大陆的民族政策背道而驰。所以当前需要对台湾少数民族的自治诉求予以审慎对待,争取用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政策理念来开展宣传教育。今后,大陆可以在三个方面对台湾少数民族予以“一国两制”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影响和思想启蒙。
首先,要让他们看到,要求“原住民也应该有自己的首长,和汉人的‘国家’元首平起平坐,二者是邦联的伙伴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21〕的诉求是逆时代潮流而动的,在本质上是希望通过一种新的民族不平等来替代过去的“福佬”中心主义。其次,台湾的社会发展和数世纪前的基本状况有着区别,希望能完全恢复过去的土地关系不再可能。强行要求打破现有的生产关系来实现台湾少数民族的完全自治,祇能带来全面的民族矛盾与民族冲突。最后,大陆的“民族自治”从来不是完全自治,大陆的民族自治区也不意味着当地少数民族具有高于宪法及其它法律的特权,更不能以此来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台湾少数民族中的个别人企图通过“自治”来证明“台湾原住民从来就不是中国人”的意图在未来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中没有任何讨论空间。
五、台湾少数民族统一诉求的实现路径
现阶段台湾少数民族统一诉求的思想转化不能停留在他们的主观世界,而是要将之发展为促进国家统一的现实行动和政策效果。这要求在今后的对台工作中,形成“以我为主、融合优先、扩同化异、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从而为该群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索出可靠、可行的实现路径。
(一)扩展两岸民族交流往来的地理区域
由于语言、习俗等方面与粤桂琼地区的少数民族相似程度较高,台湾少数民族的大陆活动多安排在此类地区开展。事实证明,局限于西南边疆一隅的两岸民族往来存在着活动形式单一、交流内容重复且受众对象狭窄等发展局限。因此,今后要考虑立足南疆,辐射全国,为两岸民族交流探索新的活动空间和发展纵深。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台湾少数民族在内地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宗同源的远支族亲,加强他们之间的交往互动,是对台湾所谓“原住民史观”、“泛南岛民族主义”的事实解构,也能说服台湾少数民族根在大陆,大家同为血脉相连的中华民族成员。
此外,让台湾少数民族的思想工作不能停留在“舒适区”,即祇满足于强调他们和汉族一起抵抗外国侵略者的光辉事迹而对岛内长期存在的“汉番”矛盾忽略不谈。让他们走向全国不同的边疆民族地区,将有助于完整地理解五千年来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复杂性、艰巨性,进而产生对台湾历史上族群紧张矛盾乃至冲突关系的省思。
(二)强化同台湾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联结
与岛内其它族群相较而言,台湾少数民族与大陆的经济往来幷不密切。今后要加强对台湾少数民族在大陆创业就业的政策指引,让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尤其是青年群体能够活跃在大陆的各行各业,幷在此过程中加强对其表现突出者的宣传,进而吸引更多的台湾少数民族来大陆访问考察进而创业、就业。
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对大部分台湾少数民族家庭采取“一进一出”的政策方向。即通过电子商务、贸易代理等方式给予返乡台湾少数民族发展机遇,鼓励其代表人物积极奔走岛内维持关系,幷通过进社区、进乡村来扩大对周边部落民众的辐射影响;而对于“原住民”二、三代则分步骤有阶段地实施“离岛”政策,在教育上除了在大陆部分高校开展试点,建立面向台湾少数民族青年的实验班之外,还可以在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层次上也对这一群体实施政策开放。在工作上对上述群体的赴陆创业就业给予资金技术等政策扶持,让他们分享到两岸融合的发展红利而不是被边缘化的旁观者。
(三)开展大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宣传
从实施效果看,当前台湾地区的民族政策存在着根本性的制度缺陷,台湾少数民族幷没有从现行的族群政策中获得境遇调整和生活改观。来自现实的两岸民族地区比较和理论上的民族理论对照,都可以发现台湾少数民族的真正出路在于大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岛内的落地生根。而“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讨论则提供了一种可能,那就是在大陆的直接治理或间接帮助下,台湾少数民族将大陆民族政策作为当前自身诉求的调整方向,幷以此向台湾当局施加政治压力。所以今后的两岸民族交流要适度减少歌舞文艺表演的外在形式交流,增加台湾少数民族来大陆民族地区的深度走访甚至是选拔合适人选来参加到大陆民族地区的治理中去,让他们在实践中增强对大陆少数民族生活的瞭解。
(四)注重台湾少数民族“统派”中青代群体培养
台湾少数民族在两岸上的活跃人群从总体上而言相对偏少,且存在青黄不接的局面。过去统战工作中也把这一群体的长老族长作为重点的邀请对象,但现实是他们年龄普遍偏高,且由于台湾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变迁,传统的部落聚居生活已经趋于解体。上述人群在台湾少数民族中的号召力影响力已经呈现出减弱趋势,所以在将来的两岸民间交流中要适当考虑到台湾少数民族青年群体的比例,给予他们在台湾少数民族统一诉求中的话语权。
为达此目的,需要对目前两岸立场坚定、“反独”态度鲜明的台湾少数民族进步青年给予支持,一方面加大骨干成员培训等政策资源注入,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部落群众—族群团体—统派政党的组织发展链条;另一方面要说服该群体切实改变全国旅游观光的“大拜拜”跑场作风,切实将中心工作转移到服务族群基层,做好大陆民族政策及理论宣达等工作上来。
六、结语
台海互动从来就不是一片坦途,台湾少数民族是成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催化剂还是在“原住民”偏执下做国家统一的绊脚石,如此重大的政治选择不仅考验着台湾少数民族的群体理性,也取决于海峡之间多方博弈下的利弊权衡。未来要通过两岸民族交流的内容调整和策略转变,争取让更多的台湾少数民族同胞参与其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而帮助他们在国家统一进程中找到发挥作用的舞台幷从中实现自身的地位提升和民族解放。
基金项目:国家民委民族2019年度项目“当今台湾少数民族的话语诉求及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9-GMD-021)阶段性成果;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两岸视角(项目编号:GT2018001)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原住民”一词在大陆学术、政论性著述中已多有使用。如王建民等编着:《台湾何处去》华文出版社1996年版;许介鳞:《李登辉与台湾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等等。
②2019年7月,笔者对“夏潮基金会”组织的台湾少数民族赴陆参访团的访谈记录。
③2020年11月,笔者在2020年度桂台经贸文化论坛的两岸民族交流分论坛上的访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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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2年1月号,总第28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