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暂停部分邮政、电信等跨境服务条款
首先,CPTPP协定不再要求各成员国避免通过垄断邮政服务的收入来补贴快递服务,不需要确保各成员国的邮政垄断者在提供快递服务时不滥用其垄断地位;其次,暂停允许企业向电信监管机构上诉要求复议的程序。
7.推迟扩大政府采购覆盖范围谈判及不加约束政府采购中劳工相关条款
一方面,CPTPP将协定生效后3年内扩大政府采购覆盖范围(涵盖次中央政府)的谈判修改为协定生效后5年内可发起谈判;另一方面,CPTPP协定暂停政府采购参加条件中与劳工权利有关的条款,具体为:该条款要求各采购实体将促进遵守国际劳工权利有关的法律作为其采购程序的一部分,同时需要符合透明度和反腐败章节的相关要求,并且不在缔约方之间构成任意或不正当的歧视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8.暂停审查低值快运货物的关税及环境、透明度等条款
主要体现为:一方面,CPTPP协定暂停“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章节中对低值快运货物关税的定期审议条款,不再要求定期审议各国国内法规定的价值等于或低于固定数量的快递货物的关税情况;另一方面,CPTPP不再要求采取措施打击在另一管辖区域的违法野生动植物贸易,同时暂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附件中有关国家卫生保健项目涉及医药及医疗器械报销程序公正条款。
9.协定生效方式更简单
CPTPP协定规定,只要至少6个成员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并通知协定保管方新西兰之日起60日后,协定即正式生效。同时,协定生效后任何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即可加入,但前提是与CPTPP成员就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这一条款为台湾地区未来作为单独关税区加入CPTPP预留了空间,同时也保留了下一步的谈判空间③。此外,CPTPP协定还约定成员退出程序,需要该成员书面通知协定保管方和其他成员半年后,退出方可生效。而且,该成员退出不影响协定在剩余成员间的效力。 |